问题 | 商住楼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注意,在国内,住房公积金属性专用于购置住宅或具备居住条件的房产类型,如商铺、店铺、办公楼、公寓等并不涵盖在内。
住房公积金乃是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由国家机关、国有型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资投资企业、城镇私人经营企业以及其他各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在职员工共同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资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粗祥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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