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支付了定金,能否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认购书之定金事项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若双方各守承诺,定金将自然抵充购房款或者予以退还; 然而,在特殊状况下,由于自然因素影响无法订立买卖合同亦或是对于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内容未能充分达成共识以致无法签订正式契约的情况,不应当归咎于任何一方,此时方可退还定金;另一方面,若卖方单方面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定金可依法全额奉还给买方;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定金均不得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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