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满20年房屋归属于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屋居住期限满二十年后,该房屋将会归属购买者拥有合法权益。
在法律层面,个人对于其所购置的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然而对土地的所有权则并不属于个人持有的物权,因此,在房屋使用权期限届满或土地使用期提前结束时,购买者可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申请续期使用权,然而此过程中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至于具体的缴费数额则需依据房地产的类型以及房地产总面积进行精确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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