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签过的房子如何更名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合同更改名字的问题,我们必须遵循中国七部委发布的相关政策。
根据该要求: “禁止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人员急于转卖尚未竣工的同类房子。 在房产正式交付并预购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明之前,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不允许他们进行这类转让;如果房屋所有权申请人和预先记录的预售合约上标注的预购人信息不一致,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也不会为其办理相关权属登记手续。 ”因此,在已备案的情况下,通过更改名字进行交易不是被允许的。 (2)对于已有网签的朋友们来说,如需更改名字,需要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得到了开发商的支持,那就可以先取消原定的合同,然后再重新拟定新合同进行再次备案。 这中间的关键在于获得开发商的认可,同时务必保证原订合同确实已经得到正式取消。 此外,请注意,已经完成按揭贷款的房子是不可以变更业主姓名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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