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子收了定金后悔了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如果卖方当事人收到定金后,后悔又不想卖房的话,是可以退回的,但是需要缴纳相应的违约金。但是具体能否退款及可能的后果,主要取决于买卖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中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关于定金方面的情况,收到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相应的债务约定,不能按照约定完成合同目标的话,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合约的话,是没有权利要求另一当事人返还交付的定金;定金的金额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在你违约的情况下应如何处理定金,那么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例如,合同可能规定了在你违约的情况下,定金不退或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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