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房产降价了能要求开发商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仅因为降价而退房,法律上并不支持退房。降价是开发商的商业行为,若其降价在政府指导价合理范围内是不会受到法律制约的,除非开发商有违反法律或者双方合同约定的几种条件,比如预售未取得房屋许可证、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超过3%等,购房者才可顺利退房。
签订了购房合同,除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退房,一般是不能随便退房的,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所以,购买后开发商降价导致购房者利益受损并不是法定的退房理由,就像购买期房后房价大涨,开发商也不能要求购房者补差价是同样的道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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