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卖房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是:卖方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且达到引买方误解的程度。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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