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契税退税新政策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契税退税新政策为:个人购买住房,单套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按法定税率3%征收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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