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使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使用。在外地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直接用外地住房公积金买房;未在外地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参加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储余额去外地买房,或者直接在外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但需要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是否允许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情形: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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