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划拨地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经过国土局同意,且有房产证的国有划拨的房子就可以买卖,但前提是卖方必须在交易前,补缴土地出让金;
获取土地权证之后,才能正式上市交易,如果卖方不愿补缴土地出让金,那购房者只能选择终止交易,或者自己出钱补缴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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