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有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有这些:
1、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2、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3、书面形式需要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4、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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