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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卖了能要回来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房屋卖了是指签了合同,尚未收款,可以要回,但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违约条款,一般按定金的双倍返还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
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应本着尊重现状、维持稳定的原则,立足调解,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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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5: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