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该公司关于清算的决议是否合法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一、该公司关于清算的决议是否合法 公司作出解散决议,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没有违反公司章程;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解散决议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出解散决议后,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公司作出的解散决议就有效,公司要成立清算组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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