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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股东是否可以提起代位诉讼请求
分类 公司经营-股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原股东在特定情形之下有权提起代位诉讼。
所谓代位诉讼,通常是指在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受非法损害,而公司因某些原因未能采取有效行动进行维权之时,那些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以自身名义代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想要进行这一操作必须满足诸多前提条件,如要求股东需持续一百八十个自然日内,单独或者整合持有公司至少百分之一的股权;
其次,须有证据显示公司确实存在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形,即应当积极发起诉讼而未实施;
最终,所诉之事项必须侵犯到了公司的经济利益。
请留意,若原股东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已然丧失了作为股东的身份,从原则上来讲,便无法行使代位诉讼权。
另外,在执行代位诉讼过程中,还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与取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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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2: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