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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退股的正确方法有哪些
分类 公司经营-股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股东欲退出股份时采用股权转让之途径属于通用办法。同时,若满足特定条件且经过严格审核程序后,经由公司自主决定予以回购亦属可行之道。按照对应法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东有权自由转让自己所持有的全额或部分股权予他人。但是当股东将手中的股权转让给除本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时,必须先征得公司其余股东过半数的赞成意见。在此过程中,股东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有关股权转让事宜,并等待他们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回应。如若超过此期限仍未得到任何回复,则可视为全体股东均已同意此次股权转让。然而,若有超过半数的股东表示反对,那么反对者必须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若反对者选择不购买,也可视作是对此次股权转让的默认同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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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9: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