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参股公司股权回购价格如何确定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转让价格的议定,可经由各位股东与公司共同协商确立;若无法达成共识,也可以请求法院指派一家具备坚实法律背景及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于股东意欲退出股份之时期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评估,然后依据所得结果,结合股东们所持有的股权份额,最终算定出每位股东具有所有权的股权转让价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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