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赠与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权属于登记生效的权利,即股权的转移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方能实现。
因此,双方当事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后,受赠人未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名册,并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有关公司登记文件,因此股权未实际转让,双方的赠与协议也未经公证。 因此赠与人撤销赠与符合法律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股权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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