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没有支付价款有法定效力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权转让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则是有效的。
股权转让一方没有履约支付转让费,协议仍然有效,但是视作对方违约: 1、股权转让协议在签订的时刻就视为合同生效; 2、受让方没有按期支付转让费的行为是违约的行为; 3、对于违约行为的处理一般是按照合约规定的方法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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