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退出公司的有法律效力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下列方法:
1.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 有两种股权转让的方式,即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内部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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