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退伙的法定事由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申请解除合伙关系依据的法定事由往往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类,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的可以视为退伙的情况; 其次,在全体会员一致同意且无异议的前提下,亦可达成退出协议; 再者,若有合伙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合伙经营活动时,也可考虑申请退伙; 最后,当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应尽责任和义务,同样属于申请退伙的合法条件之一。 例如,一名合伙人未能如期履行其在合伙事务中的资金投入义务,或者在处理合伙业务过程中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不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
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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