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和企业的区别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从其成立之基石来看,公司是依据相应的章程而设立的实体机构,而合伙企业则主要遵循合伙协议的规定进行组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合伙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对善意的第三方可能产生效力,但是这些条款之约定并不能高于对于善意第三方的保护。 其次,在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上,公司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所形成的关系主要体现为资本与资源的结合,而非单纯的人际关系。 然而有限责任公司因其有限责任制度的存在,使得其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人合性的特征,但总体来说,资合的色彩更为浓厚。 相比之下,合伙企业中的各个合伙人之间,其关联关系主要建立在彼此间的信任之上,这种依赖性和稳定性使得对合伙人的诚信度有较高的预期。 最后,从主体的法律地位这一角度来看,作为法人实体的公司可以运用自身的财产对外独立地承担其所背负的民事责任;而合伙企业本身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也就无法以企业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合伙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其债务,那么就需要依靠其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来弥补这个缺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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