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书面合伙协议; 5、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6、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