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主板上市的条件
分类 公司经营-资产拍卖
解答
律师解析:
1、作为本条款的重要要求之一,该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连续运营满三年之久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
2、根据近三次会计年度报告显示,发行人保持着利润增长趋势,年度净利润均大于零且累积总和超越人民币三千万元;
同时,在近三年期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样保持了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水平,甚至连累近三个会计年度录得的营业收入也达到了人民币三亿元以上的规模;
3、另一方面,在最近一次财务报表结算时的情况下,发行人的无形资产数额(排除土地使用权等资产项目后)占据其净资产的比重不得高于百分之二十;
4、在此次发行之前,发行人的股权资本总额应当达到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的高标准;
5、在过去的三年里,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始终保持稳定,没有出现重大变动;
6、与这些同时,过去三年里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也没有发生大规模调整;
7、近三年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股权结构也维持不变,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变动;
8、最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的三年中,该公司没有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过处罚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2 2:3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