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利法人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营利性的法人实体,须持有相应之营业执照以证明其合法性和运营资质。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有依法成立的营利法人均应由登记管理机关颁发正式之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用以注明公司的具体名称、办公场所、注册资本额、经营许可领域及法定代表人尊名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如若在经营过程中,上述营业执照中所列示的相关事项发生任何形式的变动,则该公司皆需按照既定法规进行明确无误的变更登记申请,并经由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后,才可由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予以替换更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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