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法律上无具体的时间限制,但每一个处理程序都有时间限制。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会在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其有异议的,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核,无异议的可在十日内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在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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