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随着各公司及企业月销售额介于人民币5,000至20,000元区间范围内,政府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此类公司执行如下税费政策:
1.销售商品所得需缴纳3%的增值税,而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则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 2.总计缴纳的增值税与营业税之和,还将额外按照比例贡献给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教育附加费用。 3.除此之外,根据法律规定,还需承担约2%的个人所得税负担。 4.若月收入低于人民币5,000元的,那么针对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教育附加费用将会予以豁免。 5.自个体工商户成功取得营运执照之日起,便需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个体户及其代表人员有责任以及义务正确设置并维护账簿,精确进行财务统计及会计核算。对于那些账目完备、核算精准的个体户来说,税务部门将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进行征税;然而,如果个体户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且确实无法建立完善的账簿体系时,则可以选择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对于具备特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具有权力核定其应缴纳的税款数额,实施核定征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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