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税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清税注销需要的资料有:
1、发票:未使用的空白发票需在办理业务前一天作废; 2、报税:在办理业务当天进行税控盘抄报; 3、三方协议:到国税大厅填写终止实时缴税协议申请表、到开户银行终止三方协议; 4、申报:当月增值税报表、当季所得税报表、当季财务报表、当年所得税报表、当年财务报表、清算所得税申报; 5、提供资料:地税注销证明、未使用的发票、股东会决议、税控设备、公章及法人章。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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