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印花税免税范围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征印花税;
(二)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订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订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五)军队、武警部队订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六)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七)国务院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印花税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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