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税按季的限期是多少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税按季交纳的期限如下:
1,每年4月、10月1-15日内。 2,在纳税人自愿的原则下,对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年应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下,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年应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可于每年4月1——15日内一次申报缴纳全年应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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