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上市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条件主要有: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发行企业债券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发债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三家企业债券发行定向宽松保障性住房债券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发债用于投资项目的,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30%,基础设施项目不得超过20%; 4、取得公司董事会或市国资委同意申请发行债券的决定; 5、净资产不超过40%,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70%,不低于10亿元,发行对象是国内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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