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死了人一般多久结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这类案件,交通管理部门得从现场展开调查的那天起,在十天之内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给制作出来。
要是其中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部分,那就得在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确定下来的那一天起,往后推五天的时间,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好。 要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存在不同意见,那么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送达的那天开始算起,在三天之内,是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的复核申请的。 要是涉及到民事赔偿之类的诉讼程序,一审采用普通程序的话,审限一般是六个月。 要是有特殊的情况需要对审限进行延长,经过本院的院长批准之后,是可以再延长六个月的;要是还需要继续延长,那就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去申请批准。 而简易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 总而言之,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案件,其结案的时间会因为具体的情况而有所不同,有可能是几个月的时间,也有可能会拖上好几年。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小李死亡。交管部门现场调查后,因需鉴定,在鉴定意见确定后5日制作事故认定书。小胡对认定书有异议,在送达后3日内申请复核。后续小丽提起民事诉讼,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小静认为审限过长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交管部门按规定,在涉及鉴定时,从鉴定意见确定日起5日内制作认定书,程序合法。 2、小胡在规定的3日内申请复核,行使了自身合法权利,符合相关规定。 3、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为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小静认为审限长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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