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一方不签字可以先拿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交通事故中,即便一方不签字,也不会对交警放车造成影响。
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在完成检验、鉴定结论后的第五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有责任通知当事人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而从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过了五天之后,同样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再次通知当事人来领取这些物品。 这里要明确的是,即便对方拒绝签字,交警部门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去进行处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车辆放行。 然而,如果对方对事故的认定存在异议,并且提出了复核等相关请求,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会对放车的时间产生影响。 总的来说,绝对不能因为一方的不签字就无限制地扣留车辆,交警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来行事,既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确保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只有这样,才能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让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更加公正、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暂扣车辆。检验、鉴定结论完成后,小朱拒绝在相关文书上签字,但交警按规定在相应时间通知双方领取扣留物品。然而,小李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并提出复核请求,双方就放车时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不签字不影响交警放车,交警应在完成检验、鉴定结论后的第五天通知当事人领回扣留物品,所以小朱不签字不能成为扣留车辆的理由。 2、小李提出复核请求可能影响放车时间,交警需依法依规处理,既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要确保交通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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