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扣车辆什么时候可以取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事故发生后,扣车这一操作要在检验、鉴定结论明确的那一天起算的五天内进行。
此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得通知当事人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被扣押的物品。 要是经过通知,当事人在三十天后还没有去领取车辆,并且经过公告三个月依然没人领取的话,那么就会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 不过呢,如果有必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在检验、鉴定完成后的五天内,就应该通知当事人来领取车辆啦。 在检验、鉴定的过程中,要是因为鉴定的原因需要扣留车辆,一般情况下扣留车辆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天;要是超过了三十天,就必须要上报给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获得批准,不过最长也不能超过六十天哦。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检验、鉴定结论明确后,按规定应在五天内通知小朱领取车辆,但未通知。小朱也未在意此事,过了很久才想起车辆被扣。对于通知的时间和小朱长时间未领取车辆后的处理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交通部门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小朱领取车辆,违反相关程序规定。 2、小朱未及时关注车辆领取事宜,自身也存在疏忽。如果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交通部门有权依据规定对扣留车辆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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