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最长多久必须给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从现场调查开始后的十天内,交通事故认定书就应该制作完成。
要是其中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环节,那得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定的那一天起,往后推五天,才会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这里面存在特殊情况哦,要是有特殊情况出现,只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就可以把制作时间延长五天。 另外呢,要是发生了逃逸交通事故,并且还没有侦破,而受害的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必须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的十天内,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出来,然后再送达给受害的一方当事人。 总结一下,一般情况下最长时间是二十天就能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但要是遇到特殊情况,还可以再延长五天。 这一系列的规定都是为了确保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车辆与小李发生碰撞。交警进行现场调查,此事故涉及车辆检验环节。小朱认为按照规定应在检验报告确定日起5天后就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但交警称遇到特殊情况已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5天。小朱对此不理解,与交警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涉及检验环节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在检验报告确定日起5天后出具,但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5天。 2、交警部门按照规定流程延长出具认定书时间,小朱如果对延长决定有异议,可要求交警部门出示相关批准文件进行核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