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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多久必须结案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那么从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接下来的五天时间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应该通知当事人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要是驾驶人逃逸了,导致车辆变成无主车辆,或者即便已经通知了当事人,但过了三十天当事人还是没有来领取车辆,又或者经过公告三个月了,当事人还是不来接受处理,这种情况下,就会对扣留的车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通常不会超过60天就能处理完。
不过,如果经过批准,还可以再延长60天。
像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等操作时,检验、鉴定所花费的时间一般也不会超过60天,同样经批准后也可以再延长60天。
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结案时间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其他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总之,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案件,是有相关规定来确定结案时间的,但实际的情况往往会存在差异。
如果大家对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事宜有疑问,最好是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给出更准确的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员伤亡后逃逸,交警扣留其车辆等物品。鉴定结论确定后五日通知小朱领回,但三十天后小朱仍未领取。争议点在于交警能否按规定处理扣留车辆。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驾驶人逃逸且通知后三十天当事人未领取车辆的,交警可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此案件中小朱符合该情形,交警有权依规处置。
2、交通事故处理一般不超6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本案因小朱逃逸可能导致案件复杂,实际处理时间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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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4: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