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扣车多久才能取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交通事故扣车的时间具体如下:
2.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后的五日之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要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相关物品。 这就意味着,在这个特定的时间节点后,当事人就有权利去领取这些被扣留的东西。 3.由于扣留车辆而产生的费用,是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承担的。 不过呢,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通知了当事人前来领取,但当事人却逾期未领取,那么之后产生的停车费用就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来承担。 4.要是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三十天之后,当事人还是没有领取车辆,并且经过公告三个月仍然不领取的话,那么对于扣留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依法进行处理。 5.总之呢,交通事故扣车的取回时间,主要是由检验、鉴定结论的确定时间以及当事人的领取行为等这些因素来决定的。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的车被交警扣留。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的五日之内,交警通知小朱领取车辆、行驶证及扣押物品,小朱认为车辆被扣留期间产生的停车费应由小李承担而拒绝领取。交警告知小朱按规定应由交警部门承担被扣留期间的停车费。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车辆扣留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交警部门承担,小朱的想法没有法律依据。 2、小朱拒绝领取车辆是不合理的行为,若经通知30天不领取,公告3个月后交警可依法处理其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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