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在女方名下男方开走出事谁负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是车辆的名字登记在女方名下,可却是由男方驾驶时发生了事故。
倘若男方出现过错,像是超速行驶啦、酒后驾车啦、疲劳驾驶之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那么男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如果是女方把车辆借给了男方,并且男方本身具备驾驶资格,在这种情形下,女方通常是要承担一定的过错推定责任的。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没法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比如确认男方没有酒驾等情况,那她就需要和男方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要是男方没有经过女方的同意就擅自驾驶车辆导致了事故,一般来说女方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不过她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车辆是被男方擅自驾驶的这一事实。 总之,到底要怎么划分具体的责任,得依据事故的具体状况、双方的行为以及各自的过错等各种因素来进行综合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女)名下有辆车。小胡(男)驾驶该车发生事故。若小胡存在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过错行为,他应担责。若小朱将车借给有驾驶资格的小胡,小朱无法证明尽到审查义务(如确认小胡无酒驾)时,要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若小胡未经小朱同意擅自驾车,小朱能证明则无需担责。争议点为事故发生时小朱与小胡的情形及责任承担。 案情分析: 1、若小胡有过错行为,根据交通法规他需承担责任。 2、若小朱借车给小胡,小朱有证明自己尽审查义务的责任,否则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若小胡擅自驾车,小朱能证明则无需担责,否则可能担责,责任划分需综合多因素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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