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住院费谁来结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遭遇交通事故后,伤者出院时的住院费通常是由肇事方先进行垫付的。
倘若肇事方选择了逃逸,或者其自身没有能力来垫付住院费,那么伤者可以通过以下这些途径来进行结算: ①伤者自己先把住院费给支付了,等事故的责任被认定清楚之后,按照责任的划分情况,由应该承担责任的那一方,或者是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来对住院费进行赔偿。 ②要是伤者已经购买了交强险或者商业险,就可以通知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让其垫付部分或者全部的住院费。 不过,这需要符合保险公司所规定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③在部分地区,专门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对于那些符合救助基金申请条件的伤者,他们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住院费以及其他相关的费用。 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伤者解决住院费的问题,避免因为费用问题而影响到伤者的治疗。 总之,伤者出院时住院费的结算方式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伤者自己一定要及时地与肇事方、保险公司等相关的各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积极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小李受伤住院。出院时住院费无人垫付成争议点,小李不知该如何结算这笔费用。 案情分析: 1、小李可自己先支付住院费,待事故责任认定清楚后,若认定小朱全责,小朱或其投保保险公司应承担全部住院费赔偿;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 2、若小李购买了交强险或商业险,可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垫付部分或全部住院费,但需符合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 3、若符合当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条件,小李可申请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住院费等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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