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等责任有保险车主还用掏钱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同等责任的情形之下,有保险的车主一般还是得自己掏出钱来。
倘若发生的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并且车主承担着同等责任,那么交强险会在其规定的限额范围之内进行赔偿,而超出这个限额的部分,就需要按照各自50%的比例来共同分担。 商业险则是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是否进行赔偿以及赔偿的比例。 要是商业险里有与之相对应的险种,并且也符合理赔的条件,商业险就会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进行赔付,此时车主仅仅需要承担自己理应承担的那部分费用就行。 可要是商业险的额度不足以覆盖应当赔偿的金额,那么超出的那部分就只能由车主自己掏钱了。 比如说,一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10万元,而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12.2万元,商业险约定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赔偿80%。 这样一来,交强险会赔偿10万元,因为损失未超过交强险限额。 而商业险呢,由于损失已经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所以商业险赔偿(10万-10万)×80%=0万元。 那么,车主就需要自己承担10万×50%=5万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经认定为同等责任。事故损失共10万元,小朱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赔偿限额12.2万元,商业险约定同等责任赔偿80%。交强险赔偿10万元后,商业险因损失已被交强险覆盖无需赔偿,小朱仍需自掏腰包承担10万×50%=5万元,小朱认为不应自掏这么多钱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部分按50%比例分担。 2、商业险依据合同约定,在符合条件下赔付,额度不足则车主承担超出部分。在此案中计算无误,小朱应承担5万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