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险同等责任下怎么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业险处于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赔偿一般是依照以下步骤来开展的:
首先,对于自身的车辆损失而言,首先会由自身所拥有的交强险在其规定的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倘若损失金额超出了交强险的限额,那么超出的部分就会由自身的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 其次,对于对方的车辆损失情况,同样是先由对方的交强险在其限额内进行赔付,要是损失超出了交强险的限额,此时双方的商业险就会按照同等责任的比例来共同分担。 再者,倘若导致了第三方的人身伤亡,那么交强险会先行进行赔付,而超出交强险赔付范围的部分,就由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 以具体例子来说,假设车辆损失为10万元,自身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商业险保额为8万元,对方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样是2000元,商业险保额为7万元。 这样一来,自身的交强险会赔偿2000元,自身的商业险赔偿的金额为(10万-2000)×50%=4.9万元;对方的交强险赔偿2000元,对方的商业险赔偿的金额也是(10万-2000)×50%=4.9万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经判定为同等责任。小朱车辆损失10万,其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商业险保额8万;小李情况类似。小朱认为应先计算交强险赔偿后再按商业险比例赔,但小胡(保险公司理赔员)称计算无误,小朱不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小朱的交强险先赔2000元,超出部分按商业险50%比例赔,计算为(10万-2000)×50%=4.9万,小李方赔偿同理,保险公司计算符合规定。 2、小朱对理赔方式的误解导致争议,实际上保险公司是按照正常商业险同等责任赔偿步骤操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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