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机无责造成对方人员死亡保险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的交通场景中,当遭遇特定情况时,交强险会发挥其赔付作用。
交强险作为一种强制性质的保险,有着明确的赔付规定。 只要是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一旦导致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范围内给予赔偿。 特别要注意的是,对于因无责方而造成的对方人员死亡这一严重情况,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 这一限额是为了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给予受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以缓解其家庭的悲痛和经济压力。 倘若同时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并且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同样会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不过,这里需要明确的是,赔偿比例通常是根据事故的责任划分来确定的。 在无责的情况下,商业险的赔偿比例往往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当司机无责却造成了对方人员死亡这一悲剧性事件时,交强险会首先进行赔付,以履行其保障受害者权益的责任。 而商业险则需要根据具体的保险合同以及责任情况,来确定是否进行赔偿以及赔偿的比例大小。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碰撞,小李不幸死亡,经交警判定小朱无责。小朱投保了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小胡是小朱的保险公司理赔员,小静是小李家属。小静要求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和商业险足额赔付,小胡表示交强险按1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赔付,商业险因小朱无责赔偿比例低,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交强险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需在限额内赔偿,小朱无责情况下,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 2、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需依据合同与责任划分,小朱无责时,赔偿比例相对低,小静要求足额赔付存在不合理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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