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保险理赔员不理人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建议您请交警与另一方进行沟通协商;或者耐心等待并遵守处理规定期限。
2.当到达处理期限后,务必向交警申请出具正式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此一来,您方车辆的损害修理费用便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此外,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还会要求在类似的双方事故中,同时提交对方向您提出的损失索赔清单以方便一同办理理赔手续,若未提供,可能需要您签署同意放弃向对方索赔损失的声明。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乃是由负有法定职责的交警在深入开展实地调查研究、获取真实客观证据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独立作出的权威性结论,责任当事人不亲自到场参与,并不影响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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