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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免赔保险赔不赔医药费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情况概括如下:首先,需满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特定条件;其次,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垫付相关费用的正式通知;再次,受害人必须接受紧急救治,且已产生相应的抢救费用,同时抢救医院也提供了详细的抢救费用清单及明细项目;最后,该笔费用不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承担。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应立即向负责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者将垫付款项直接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而非以现金方式进行垫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交通事故中关于自己责任造成的医疗费可找保险公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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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9: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