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对方起诉是保险公司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遭遇交通事故的受害方仅会向该次交通事故的行为责任人提起诉讼,然而,如若行为责任人通过法院程序申请要求追加保险公司共同作为被告时,法院亦会考虑同意这一追加请求。这主要源于法律条文对于可将保险公司纳入共同被告席位的明确规定,旨在尽可能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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