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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什么情况下拒赔最多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ⅰ)新车尚未登记注册、缺乏临时牌照或者临时牌照已超出有效期期间所产生的财务损失,其性质已然尽数包含在基本汽车保险的四大险种的免责条款之内。
根据这些条款的规定,无须另外再作约定,只要当发生保险事故之际,被保车辆未能持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且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临时号牌或是临时移动证,那么保险公司便无需对此类情形承担任何赔付义务。
(ⅱ)由于车辆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年度检查或者其年度检查结果未能达标,并由此引发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亦然被纳入了车险免责条款的范围之中。这些条款明确指出,不论是车辆未能如期完成年度检查还是未能适时完成该项任务,都将使车辆丧失其合法行走的资格。倘若车辆在此等情况下仍继续上路行使,则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车辆的年度检查工作,只有确保车辆按时完成年度检查,才能保证保险的有效性,让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得更加安心和放心。
(ⅲ)车辆在接受检测、维修、保养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以及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车辆被送往维修地点途中或者在维修过程中额外产生的意外损失,同样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站点应当对车辆负有妥善看管的责任,如果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被盗窃或者遭受损害,那便是维修站点的过失。
(ⅳ)在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条款中有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害、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均不负有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向受害者的近亲属支付了赔偿款项,而这位近亲属恰恰又是投保人的话,那么实际上的受益者便是投保人本人。这就可能导致一种情况:投保人故意杀害受害者,以获取保险金。尽管我们相信这样的“大义灭亲”之人极为罕见,但是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因此才有了这条免责条款,旨在防范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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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8:3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