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类别保险公司拒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机动车保险中,若保险车辆因超载而引发保险事故,且该行为并非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或主要原因,并且事故责任并不完全归咎于保险人时,即使保险人在该次事故中驾驶了超载的保险车辆,保险公司也无权因此而拒绝赔偿。然而,当保险事故的发生与超载并没有直接关联性,且事故责任并非由保险人全部承担时,保险公司同样不能以上述行为作为拒绝赔付的合法依据。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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