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处易赔后不走保险可以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双方当事人均已签署《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之后,责任人便可以前往理赔中心依法索求赔偿;若双方并未签署此类协议,但能通过书面形式准确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且有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同样也可凭借相关凭证,在48小时之内前去“快速理赔中心”索求赔偿。其次,当事人需要向柜台展示其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单据(包括卡片式或者交强险专用粘贴标签)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便前台进行受理登记。随后,相关保险公司将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初步评估(如定损金额低于2000元人民币)。然而,若仅有一方当事人产生的损失大于2000元,那么便需要由驻扎于当地的民警来认定责任划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