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尾后报了保险公司之后就不用管了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追尾事故并启动了保险程序以后,驾驶员不应认为自己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其实此时,他们仍然需要密切关注保险公司关于理赔的进度以及进展状况,以确保整个理赔过程得以顺畅地进行下去。
一般而言,驾驶员有义务与保险公司保持紧密的联系与沟通,尽其所能提供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来协助保险公司完成繁杂的理赔程序。 假如现场的状况较为复杂或者出现了一些特例情况,那么驾驶员可能需要进一步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寻求妥善解决。 一旦理赔工作圆满完成,驾驶员则应将所有的相关证明及资料提交至保险公司,以便尽快实现赔偿款的到帐。 除此之外,假如此次事故责任清晰明确并且对方已经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了报案,驾驶员或许只需要耐心等待对方的保险公司来处理所有与之有关的事宜即可。 然而,驾驶员同样必须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若是情况需要,他们有权要求撤销对于此次事故的报案,或者充分利用被保险人代位求偿的法定权利来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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