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子追尾对方全责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他人追尾导致的肇事案件中,作为受害者且对方负有全部责任时,我们应采取下列步骤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要注意的是,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号码为110),并获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证书作为证据(此即交警出具的相关证明)。 其次,双方应当分别通知各自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紧接着,耐心等待保险公司派遣专门人员前来现场进行勘验,并详细填写现场勘验记录。 接下来,我们需要准备好有效的行驶证、驾驶证正本以及副本,还包括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此外,保险单(涵盖商业保险与交强险保单)也是必不可少的四份重要资料。 请务必要求对方提供其交强险保单的复印件以备查用。 然后将这些材料交给正规的品牌4S店的专业保险服务人员进行处理即可。 最后,由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先行垫付两辆车辆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费用,待各种必要的手续齐全以后再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