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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能不能代位补偿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机动车的保险服务体系中,对于双方均承担部分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允许使用替代性的追偿方式。
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赔付款项的金额受被保险人自行投保的车辆损失保险保额的影响。
原则上,只有当投保了机动车交通强制责任保险及商业保险(例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后,被保险人才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替代性追偿申请,否则保险公司将不予接受。
另外,倘若发生的事故属单方事故,不涉及到任何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那么代位赔偿也是无法实施的。
列举来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制动器系统损害、后视镜划痕及车辆内部财物遗失等,虽然此类事件具有车辆受损的特征,但并不涵盖于普通的保险理赔范围之内,即便是存在第三方因素参与,同样也无法按照代位赔偿的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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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3:08:44